一、着装全体执法人员应当规范穿着制服,保持队伍严整; 1、除不宜或者不需穿着的情形外,工作时间必须穿制服。 2、配套穿着制服,不同制式制服不得混穿。 3、规范缀钉、佩戴肩章、帽徽等,不得佩戴与其他执法人员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。 二、仪容 1、保持头发整洁,不得染发(染黑发除外),留怪发。男性队员不得留长发、烫发、剃光头或者蓄胡须,女性不得烫发,不得披头散发。 2、不得纹身,不得染指甲、留长指甲,不得化浓妆。 三、举止 1、不得酗酒、赌博和打架都殴;不得参加宗教、迷信活动。 2、外出时,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,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维护执法队员形象。 3、执行公务时,不得边走边吃,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禁止抽烟场所吸烟,不得勾肩搭背、嬉笑打闹、高声喧哗,不得席地坐卧。